2025年以來,青島市醫保局統籌發揮中央、省、市、區(市)四級財政資金的基礎作用,不斷強化醫療救助制度的托底保障功能,“先保險、后救助”的梯次減負作用進一步顯現,困難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增強。
首先,應保盡保,做好困難人員參保資助。青島市醫保局依據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的認定,將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分為6個類別8種情形,并根據困難程度,對救助對象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分類資助,并實現“免申即享”,確保困難群體醫療保險應保盡保。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市有13.37萬名困難人員享受參保補助,財政補助資金4974萬元。
其次,先保險后救助,分層分類做好困難人員幫扶。青島市醫保局充分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作用,按照先保險后救助原則,梯次減輕困難人員就醫負擔。對困難群眾發生的住院、門診慢特病、普通門診統籌、長期護理等醫療費用,經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部分,分類分層予以救助,實現“一站式”結算。目前,青島市對特困人員醫保范圍內醫療費用給予全額救助,其他救助對象總體救助比例達到80%以上,年度救助限額為17萬元以上,救助標準居全省最高。截至2025年10月底,青島市累計救助困難人員82.88萬人次,醫療救助支出1.83億元。經三重保障后,困難人員平均就醫負擔大幅度減輕,青島市醫療救助的托底功效進一步彰顯。
第三,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實施追溯救助,減輕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醫藥費負擔。青島市醫保局根據《青島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實施細則(試行)》,積極配合民政部門共同抓好有關政策銜接和落實工作,保障這類人群及時享受醫療救助待遇。對經民政部門認定符合剛性支出困難家庭中大病患者(又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根據民政部門提供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前12個月就醫病歷和有效票據,醫保部門審核確認后符合醫療救助待遇條件的,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超過1.3萬元的部分,按80%比例給予救助,年度限額為15萬元。
第四,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實現精準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青島市醫保局加強部門協同,依托山東省醫保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實現與民政、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醫療救助對象身份信息數據共享,實施精準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通過建立對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患者監測預警和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從“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封滿樓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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