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海報新聞青島3月13日訊 (記者 曲順)為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治理水平,保障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為學校安全穩定提供堅實的人力支撐……3月12日,青島市教育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三支隊伍”建設的意見》(以下稱《意見》),就進一步加強學校專職保安、護校隊和護學崗隊伍(以下統稱“三支隊伍”)建設提出規范要求。
《意見》要求,各級各學校要把確保安全作為教育事業發展和學生成長成才的底線要求,把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級各學校要大力推進學校安全工作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建設好專職保安、護校隊和護學崗“三支隊伍”,配齊配強經過相關培訓、取得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保安,組織學校體育教師、后勤人員、物業人員等教職員工成立“護校隊”。各學校要主動聯合公安民警、輔警、家長志愿者、社區巡防人員等各方力量成立護學崗隊伍。
學校要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保安
《意見》中指出,當前,全市學校安全工作“三支隊伍”建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專職保安配備不到位,有的學校保安數量達不到規定標準,有的學校用物業人員代替保安,有的學校專職保安年齡偏大,有的學校保安培訓不夠經常,安保技能欠缺,防恐處突能力不足;二是護校隊伍建設不夠廣泛,大部分學校沒有成立專門的護校隊伍,校園內平日巡查不經常,遇有突發事件時處置力量不足;三是護學力量薄弱,學生上下學時段學校門口車輛和人員密集,交通和治安秩序較亂,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急需建立專門的護學崗隊伍。
規范人員配備 明確工作職責
市教育局要求,各學校要依法依規配備專職保安。參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規范》(DB37/T3641-2019)標準,配齊配強經過相關培訓、取得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保安,并為保安配備統一制式的服裝和人手一套的長警棍、短警棍、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鋼叉、防護盾牌、強光手電、對講機、防爆頭盔、熒光背心等器械裝備。
專職保安應根據學校安排,根據學校安排,在學生上學、放學、晚修等重點時段,按照標準著裝并攜帶安保器材在校園門口值守,及時發現和處置可能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的案事件,協助維護校園門口治安和交通秩序,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應當在學校上課時間實行“封閉式管理”,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在上、放學時間指揮、疏導出入人員、車輛,清理無關人員,維護學校出入口的正常秩序;對外來車輛和人員必須詢問,嚴格查驗證件,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校園;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遇有來校找師生或辦事的人員,必須與相關人員聯系確認,登記后方可準予入校。專職保安還要在校園內部開展安全巡查,對學校重點部位及周邊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并向學校值班領導報告;寄宿制學校夜間值班保安員在學生就寢后的安全巡查不少于2次,重點巡查學生宿舍安全情況。
整合多方面力量 成立“護校隊”“護學崗”隊伍
《意見》對于護校隊伍建設不夠廣泛的問題,市教育局提出要求,學校應按照在校學生數千分之十、原則上最低不少于10名的比例,組織學校體育教師、后勤人員、物業人員等教職員工成立“護校隊”。學校應按照護校隊員數量情況,配備警棍、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鋼叉、防護盾牌、強光手電、對講機等安保器械裝備。
護校隊員要在課間、午休等時段,開展校園內部安全巡查,特別是操場、教室走廊、樓梯及視頻監控無法覆蓋的廁所等區域,及時發現并制止學生抽煙、打鬧、欺凌和暴力等現象,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定期對校內建筑物、構筑物、懸掛物以及體育場館、體育器材、電氣線路、取暖設施、炊事用具等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治安全隱患;定時開展對校園周邊環境的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駐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整治;當學校發生較大突發安全事件時,協助完成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安全穩定。
除此之外,學校還應聯合各方力量成立護學崗隊伍。各學校要主動聯合公安民警、輔警、家長志愿者、社區巡防人員等各方力量,成立護學崗隊伍,協助公安民警在學生上下學等重點時段加強校園門口秩序維護和聯防聯動,確保學生安全。市教育局為直屬學校、區市教體局為所屬學校統一設定標準要求,為參與本校護學崗的人員佩備袖標、反光背心、護導旗等護學裝備。護學崗人員要協助做好學生上下學私家車接送、橫穿馬路時的安全工作,勸導私家車盡快駛離校園門口;協助做好上下學時段校園門口及周邊交通疏導工作,防止發生交通擁堵,維護正常交通秩序;做好校園門口及周邊安全巡邏,遇有突發事故及時報警,協助做好事故處置工作,維護好校園門口及周邊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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