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在路上遇見過騎電動滑板車、平衡車出行的人?電動滑板車、平衡車能上路嗎?答案是:不能!
近日,青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市南區大隊就快速處置了一起因違規使用平衡車引發的交通事故。
據了解,2025年12月22日13時40分,劉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香港中路右側車道西向東方向行駛至福州南路路口時,與在福州南路北向南車道內腳踩平衡車的韓某相撞,造成劉某、韓某兩人頭部受傷。
事故發生后,市南區交管大隊五中隊民警經現場調查核實,韓某不僅駕駛平衡車在公共道路行駛,還存在闖紅燈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平衡車既不屬于機動車也不屬于非機動車,嚴禁在公共道路上行駛。韓某的違法行為是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負事故全部責任。

隨后兩人被120急救人員送往醫院救治,目前均無生命危險。
交管部門提醒,切勿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獨輪平衡車、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此類工具穩定性差、缺乏防護措施,上路行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同時,出行時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違規行駛,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共同維護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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