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在市政基礎設施資產管理領域邁出關鍵一步。11月28日,青島市財政局會同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青島市交通運輸局、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市水務管理局、青島市城市管理局、青島市園林和林業局、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體育局聯合印發《青島市市級市政基礎設施資產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作為全國首個市級市政基礎設施資產管理辦法,重點聚焦市政基礎設施資產底數不清、責任劃分不明、盤活路徑不暢等核心難點與實操堵點,《辦法》共9章58條,以“可落地、可操作、可量化”為導向,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明晰管理流程、理順落地路徑。
理順管理體制,厘清職責邊界
《辦法》構建起分級分類、分工負責的市政基礎設施資產管理體制,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管護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級市政基礎設施資產管理工作。同時,結合青島實際,進一步細化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8個行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市政基礎設施資產范圍,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盡其力。
規范管理流程,明確審批權限
《辦法》將市級市政基礎設施資產從配置、使用到處置的全過程納入管理范圍,為資產的合理配置、科學管護、規范處置提供制度依據。《辦法》明確市政基礎設施資產對外使用及處置事項由主管部門履行審批手續。其中,涉及跨級次無償劃轉、注資或劃轉國有企業、轉讓等重大處置事項,應報市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既提升了常規處置業務的效率,又保障了重大處置事項的嚴謹合規。
堅持問題導向,破解轉資難題
針對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長期存在的在建工程無法轉資的難題,《辦法》從實踐層面探索建立了“建設單位轉出在建工程——管護單位轉增資產”的閉環管理路徑,明確轉資流程、責任主體和時間節點,并相應地優化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資產管理模塊,有效破解行業轉資難題,為資產價值核算、后續管護夯實基礎。
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市財政局將推動政策實施,強化制度保障,通過開展專題培訓、政策解讀等方式,推進相關部門和區(市)財政部門全面貫徹落實《辦法》要求。同時,會同主管部門指導市直各單位開展市政基礎設施資產清查,著力實現市政基礎設施資產實物量、價值量“雙清”,全面提高市政基礎設施資產管理水平,為青島城市功能提升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支撐。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栩
責任編輯:林紅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