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要求各券商加強涉詐風險管控,并提出四項監管要求,包括加強客戶身份識別、規范開立綜合賬戶、加強異常交易監測、履行監管報告義務。下一階段,證監會將開展現場檢查,對違法違規公司及責任人員依法從嚴處理。
加強身份識別,關注利用互聯網渠道異常開戶行為
從監管要求的具體內容來看,一是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各證券公司應當嚴格落實《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要求,在賬戶開立環節落實賬戶實名制要求,特別是關注利用互聯網渠道在不同地市營業網點異地開戶、批量開戶、代理開戶等異常行為,采取有效措施核實賬戶實際控制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證券賬戶進行涉詐洗錢活動。
二是規范開立綜合賬戶。綜合賬戶試點公司應當持續完善綜合賬戶開立環節的風險管控措施。投資者申請開立綜合賬戶時,應當綜合考慮其普通賬戶開戶時長、資金規模、交易記錄、誠信信息和以往合規情況等因素,審慎、規范為投資者開立綜合賬戶。投資者普通賬戶開戶不滿三個月的,原則上不得為其開立綜合賬戶,已經開立的,應當及時回訪并重點加強交易監測。
三是加強異常交易監測。各試點證券公司應當針對綜合賬戶資金異常劃轉建立可疑交易監測指標,對非交易目的大額轉賬、快進快出特征明顯、集中轉入分散轉出或分散轉入集中轉出、多個賬戶交易委托存在交叉或雷同、境外交易指令等異常交易行為加強監測,及時進行甄別分析,確認為可疑交易的依法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四是履行監管報告義務。各證券公司應當依法履行反欺詐、反洗錢主體責任,持續完善相關風險防控機制。公安和人民銀行等單位向證券公司通報違法違規線索、要求配合調查時,證券公司應當依法積極配合,并及時向所在地證監局報告。
后續將開展現場檢查
隨著業務的多元化發展,證券公司的賬戶體系日趨復雜,對現有賬戶管理制度提出了整合和優化的新要求。為優化券商賬戶管理功能,提升客戶體驗,滿足多元化需求,證監會前期開展了賬戶管理功能優化試點。
記者梳理發現,自證監會2021年12月3日發布《同意開展證券公司賬戶管理功能優化試點》以來,試點券商不斷擴容。中信證券、國泰君安證券、銀河證券、中金財富、國信證券、安信證券、招商證券、中信建投、申萬宏源、華泰證券等首批10家試點券商已展業逾一年。
在業內人士看來,券商賬戶管理功能的不斷優化對賦能業務創新、提升管理效率、優化客戶體驗、鍛造競爭優勢等都意義重大。綜合賬戶試點功能的推出與完善是對客戶賬戶管理服務體系的全面升級。在此基礎上衍生出的“賬戶+服務伴隨客戶成長”模式,有助引導投資者合理規劃自身資產結構,推動財富管理理念的轉型。
證監會表示,試點以來,總體運行平穩,行業機構和投資者反應良好。為加強涉詐風險管控,各證券公司應當規范開立綜合賬戶,不斷提升客戶異常行為、異常交易的識別能力。下一階段,證監會將對證券公司落實《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和規范開展綜合賬戶試點的情況開展現場檢查,對違法違規公司及責任人員依法從嚴處理。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李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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