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
提高工業用地產出效益
打造現代工業經濟綜合體
實現產業集聚和高質量發展
形成區域發展新動能
日前
萊西市發布
《關于進一步促進工業地產發展的若干政策》

該《政策》分別從
工業地產概念界定、開發目標、
建設標準、投資主體、產業方向、
招拍掛條件、分割轉讓要求、
扶持政策、融資支持、監管服務和
組織保障等十一個方面
對工業地產的建設發展進行了規范
并明確了
對于推進工業地產項目發展的
投資主體可享受的九條扶持政策
帶大家了解一下主要內容
何為“工業地產”?
本政策所指工業地產,主要包含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規劃為工業用地,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和相關標準規范進行統一規劃建設的工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的載體,包括工業制造廠房、工業研發樓宇等。
工業地產項目的建設標準是什么?
需建設于工業園區或集中區內,經濟開發區、龍水社區、水集街道、望城街道及姜山鎮內規劃面積控制在50畝以上,容積率控制為2.0以上;其它區域規劃面積原則上控制在50畝以上,容積率控制為1.5以上。
配套用房用地面積不大于總用地面積的15%,其計容建筑面積不大于項目總計容建筑面積的30%產業用房應參照工業、研發、辦公建筑設計規范進行設計,不得采用住宅類建筑的套型平面、建筑布局和外觀形態。
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含土地、廠房和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部分)。
對于推進工業地產項目發展的投資主體可享受的扶持政策
耕地開墾費采取先繳后扶持的方式支持項目發展達到萊西市重點項目(投資5億元以上)標準,給予8萬元/畝的扶持,達到萊西市重大項目(投資10億元以上)標準,給予13萬元/畝的扶持。
基礎設施配套費(供熱、燃氣均除外)一層按32元/平方米標準征收,二層及二層以上免征;
項目運營之日起,整體畝均稅收(不含不動產交易稅收)達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及以上的,可分別按當年地方留成部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本級財政實得部分)的5%、10%、15%、20%給予開發運營主體獎勵,每年年初兌現上一年度獎勵,共享期10年,上述財政獎勵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
鼓勵投資運營主體建設企業服務平臺,對當年通過國家、省、青島市級認定的小企業產業園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一次性給予投資運營主體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
對青島市級公共服務平臺,給予10萬元運行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青島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青島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對首次獲評省級以上軍民融合特色基地(園區)的,給予運營主體50萬元獎勵;
開發運營主體首次將自持產權轉讓給入駐企業的,按照應繳納稅費地方留成部分等額標準給予園區投資運營主體獎勵扶持;
對符合萊西市重點項目、重大項目標準的園區開發建設項目,土地出讓價款均按照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工業用地土地級別對應不同的成本價格給予相應獎勵扶持;
對現有工業用地改造后不改變用途,作為工業地產開發的,不再增繳土地價款。
可給予的融資支持有哪些?
支持企業采用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廠房,引導金融機構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針對購買廠房的入駐企業提供貸款支持,首付一般不高于廠房總價的30%,對優質重點企業,最低首付比例可降至廠房總價的20%,貸款余額期限一般不少于10年(具體融資條件依據金融機構政策要求)。
來源:青島創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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