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11月5日訊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 《山東省本科高校分類考核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將按照博士學位授予權高校、碩士學位授予權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3個類型,對省屬公辦本科高校實施分類考核,解決山東高校“有山無峰”的困境,這也是我省實施高校分類考核的創新之舉。
據介紹,截至2018年,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45所,位居全國第三位;研究生和普通本專科在校生216.21萬人,位居全國第二位;高等教育在校生258.91萬人,居全國第一位;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了52.89%,躋身全國高等教育普及化第一陣營。但是,我省大部分高校仍然存在分類不清、定位不明、發展方向趨同等問題,沿用一個發展模式、一種發展路徑,部分高校盲目追求“高、大、全”以及升格、更名,學科專業低水平重復設置,與我國多樣化、多層次的經濟發展結構不相適應,與我省新舊動能轉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需求對接不夠緊密,同時也嚴重制約了我省高等教育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實施高校分類考核,在招生、學科規劃、人才培養、師資評聘、撥款制度等方面進行配套改革,對于破解山東高等教育 “有山無峰”困境,優化高等教育發展規模、類型、層次結構,意義重大。
《方案》將按照博士學位授予權高校、碩士學位授予權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3個類型,對省屬公辦本科高校實施分類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學校黨的建設、履行職責、創新創優、綜合測評和加減分事項。其中,黨的建設情況實行定性考核,其他項目實行定量考核。定量考核堅持存量與增量(增速)相結合,20個考核指標中,考核增量、增速的指標15個,存量指標3個,存量與增量并重指標2個;堅持總量與均量相結合,均量指標11個,總量指標9個。
根據定性考核結果和定量考核得分排名情況,結合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事項和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事項,分類確定各高校年度考核結果。每個類型考核結果分別設優秀、良好、一般和較差4個等次,優秀等次占比原則上不超過考核高校總數的25%,各類型高校優秀等次比例大致相當。各類型高校定量考核排名后20%的,考核結果為“一般”等次。有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事項的高校,考核結果為 “較差”等次。 (記者 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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