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8月28日訊 經省政府同意,日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在我市開展非營利性中等及以下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
通知規定,同意青島中學(包括高新區校區、嶗山校區)列入市場化改革試點第一批范圍,自2019年秋季開學起,學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學校根據辦學成本、發展定位、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并通過合同明示。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歷教育的學費、住宿費仍實行政府指導價。
列入市場化改革試點范圍的民辦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規范民辦教育收費行為,主動接受學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群眾的監督。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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