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0日電(記者胡浩)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門20日共同發布《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明確了8種“校鬧”行為,要求建立多部門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健全學校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機制,依法處理學校安全事故糾紛,依法打擊“校鬧”行為,為學校辦學安全托底。
“因為‘校鬧’的存在,學校承擔了不應當承擔的責任和壓力,導致一些學校不敢正常開展體育教學、課外活動,不敢正常批評教育學生,干擾了素質教育的實施,影響了良好教育生態的形成,必須下大力氣予以解決。”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鄧傳淮說。
據介紹,意見借鑒治理“醫鬧”做法,結合教育領域特點,遵循客觀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參與、部門協作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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