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銀行業是金融領域的重要支柱之一。改革開放以來,青島銀行業在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領導下,經歷了不平凡的光輝歷程,對促進青島市國民經濟穩健發展、改善社會民生發揮了重要作用。
大型銀行發展歷程
1979年2月,為適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發出《關于恢復中國農業銀行的通知》。1980年4月1日,中國農業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成立,主要職能是統一管理支農資金,集中辦理農村信貸,領導農村信用社和發展農村金融事業。1984年8月24日,中國農業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改名為中國農業銀行青島市分行,同年10月1日對外掛牌。
1980年2月2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文指出,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決定設立中國銀行青島分行(并掛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分局的牌子),為正廳級單位,其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問題報其總行審批。
1984年10月9日,中國工商銀行青島市分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時轄市區辦事處6處、縣支行6處、分理處和儲蓄所131處,干部職工2954人,承擔原由人民銀行青島中心支行辦理的工商信貸、城鎮儲蓄和結算業務,并于1986年升格成為計劃單列市分行。
1954年10月1日,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青島市支行正式成立,接辦原交通銀行青島分行的全部業務,隸屬于青島市財政局,履行部分財政職能,監督基本建設資金合理使用。
1987年9月28日,經交通銀行總管理處同意籌建交通銀行青島分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于1989年8月12日正式開業。
1994~2002年 時代關鍵詞:商業化改革
1993年底,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簡稱《決定》),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離,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并存的金融組織體系。青島轄區內各大型銀行紛紛按照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總行的要求,進行了一系列調整和改革工作。
2003年至今 時代關鍵詞:股份制改造
2002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對國有商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條件成熟時擇機上市,并于2003年成立了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領導工作。歷經中央匯金注資財務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現代公司治理體系改革,逐步達到整體上市的條件。
伴隨交行等國有商業銀行先后登陸資本市場,此次股份制改革圓滿收官。
股改期間,青島市大型銀行適時調整經營思路和發展戰略,按照總行統一部署和上市公司的管理要求,進行機構整合,優化機構網點布局,撤并低產、低效網點;進一步優化運營機制,各項業務健康、持續、快速發展,實現了速度、規模、質量、效益、結構的動態平衡和協調發展,確立了區域內大型銀行的競爭優勢。
政策性銀行發展歷程
1.國家開發銀行青島市分行
2001年7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以《關于國家開發銀行設立青島代表處的批復》同意設立國家開發銀行青島代表處。根據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的批復文件,12月28日,國家開發銀行青島代表處正式掛牌成立。
2006年4月13日,銀監會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國家開發銀行籌建青島分行的批復》同意了國家開發銀行青島市分行的籌建申請。2006年10月15日,青島分行正式掛牌成立。
2.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
1998年9月8日,中國進出口銀行青島代表處正式成立,駐地青島市,服務范圍山東省,主要工作職責是協助總行辦理貸前調查、貸后管理、信用評級、貸款分類、調查研究等工作。
2004年6月,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原代表處正式升格為青島分行,駐地及服務區域不變。
2013年12月,經監管部門及總行批準,青島分行正式更名為山東省分行,支持、服務山東省外經貿及開放型經濟發展職能更加明確。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青島市分行
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于1996年9月26日下發《關于設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分支機構的批復》和實施方案,本著“精簡、高效和有利于開展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的原則,農發行增設省級分行營業部、地(市)分行和縣支行,業務由代理轉為自營。1996年12月18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青島市分行正式成立。
股份制銀行發展歷程
改革開放初期的中國銀行業,國家專業銀行占據著市場的壟斷地位,若想改變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既有格局,轉變國有專業銀行為商業銀行,改革難度很大。為此,中國銀行業改革采取了先體制外突破再整體推進的發展策略,即組建和發展一批新型的、小規模的、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為我國金融市場引入競爭機制,使其成為推動市場化改革的原始動力,股份制商業銀行因此應運而生。
1991~1999年 時代關鍵詞:探索初創
1991年,對于青島的經濟領域和金融領域來說,發生了一件頗具分量的大事。在這一年,百年商埠青島迎來了第一家股份制銀行——中信實業銀行青島分行。8月14日,中信實業銀行總行下發《關于建立中信實業銀行青島分行的通知》,確定將設立中信實業銀行青島分行,屬于一級分行。12月18日,中信實業銀行青島分行在當年的青島金融街——市南區中山路82號正式對外營業。
1994年11月28日,中國光大銀行青島分行在蘭山路1號開業,成為第二家進駐青島的全國性股份制銀行。1999年,中國光大銀行青島分行接收原中國投資銀行青島支行。自此,原中國投資銀行多家分理處變更為中國光大銀行青島分行旗下分理處。
1998年4月8日,華夏銀行青島支行開門試營業,并于5月9日正式開業。自此,共有3家股份制銀行在青展業。
2000~2007年 時代關鍵詞:穩步擴張
2000年5月18日,招商銀行落戶青島,在此后的7余年間,深圳發展銀行青島分行(2002年5月)、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青島分行(2003年3月)、恒豐銀行青島分行(2004年6月)、中國民生銀行青島分行(2006年3月)、興業銀行青島分行(2007年9月)陸續開業,青島地區股份制銀行分行數量達到9家,成為推動青島市經濟金融發展的重要力量。
2000年10月18日,中國光大銀行青島分行舉行喬遷慶典儀式,辦公大樓搬遷至香港西路67號。2002年,中國光大銀行青島分行構建“陽光理財廣場”模式及經營理念,借鑒了國際先進經驗,引領了當地金融服務的潮流。
2008年至今 時代關鍵詞:轉型創新
2008年以來,我國經濟進入高速發展階段,與此同時,因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陸續進入青島,各家股份制商業銀行明顯感覺到日益加劇的競爭壓力。經營環境使得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始重新審視自己,從戰略高度和長遠考慮認識到轉型的必要性。只有徹底轉變經營管理模式,積極融入青島經濟和社會的方方面面,才能構建出自己的經營特色和核心競爭優勢,樹立起在青島金融版圖上的話語權。
城市商業銀行改革與發展
根據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精神,1995年9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于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通知》,決定自1995年起在撤并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在35個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組建由城市企業、居民和地方財政投資入股的地方股份制性質的城市合作銀行。同時,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城市合作銀行組建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將城市合作銀行的組建范圍擴大到35個大中城市以外的地級城市。
1994年12月,青島市政府頒發《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成立我市城市合作銀行籌建領導小組的通知》,決定成立青島城市合作銀行籌建領導小組,正式啟動青島市城市信用社改革進程。
1995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批復組建的青島城市合作銀行。1996年11月,青島市區原21家城市信用社合并組建青島城市合作銀行,注冊資本金為2.47億元,是改革開放以來青島市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總行級法人銀行。
1998年5月,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批復青島城市合作銀行更名為青島市商業銀行。2007年11月,中國銀監會批復青島市商業銀行更名為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島城市合作銀行經過多輪增資擴股,分別引入海爾、青島國信作為主要股東,引入意大利聯合圣保羅銀行、洛希爾金融集團控股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
2008年8月3日,該行濟南分行開業,跨區域發展戰略邁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步。
自2010年起,該行制定了以“達到上市銀行的規范和標準”為核心的戰略發展規劃,以上市銀行的標準實施全面再造,在公司治理、風險管控、IT建設等各領域持續改革提升,經營管理由傳統城商行向股份制銀行轉變。
2015年12月,青島銀行成功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成為2015年首單中資銀行股IPO。
異地城商行分行在我市也收獲了快速發展。2008年12月,日照銀行青島分行獲銀監會批復籌建,并于2009年3月獲批開業,成為首家入駐青島的異地城商行。隨后,2010年1月、8月、9月,濰坊銀行青島分行、齊魯銀行青島分行、威海市商業銀行青島分行分別開業。由此,異地城商行落戶青島進入快速增長期。
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
1979~1996年 時代關鍵詞:探索中回歸
1979年2月,國務院發出《關于恢復中國農業銀行的通知》,對信用社的歸屬、機構設置作了明確的規定,青島農村信用社由此進入農行代管時代。1984年8月,國務院將農行提交的《關于改革信用社管理體制的報告》批轉各地執行,明確了農信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改革方向,標志著信用社以恢復“三性”為主的改革開始。本輪改革中影響最為深遠的措施當屬縣級聯社管理體制的建立,是信用社走向完全自主管理和發展的重要標志。
1994年3月,根據農總行和山東省委、省政府的批示精神,青島市五市二區的農行營業所與信用社開始分開辦公,同時組建了五市二區的農村信用社聯社機構。1994年9月,青島市因行政區劃調整,將原有7家聯社拆分為8家:開發區聯社、即墨市聯社、膠州市聯社、膠南市聯社、平度市聯社、萊西市聯社、高科園聯社和城陽區聯社。
隨著農村信用社實力的不斷增強,關于行社脫鉤的呼聲日益高漲。1996年8月,國務院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部際協調小組發布《農村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實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宣告農村信用社與農行脫鉤。1996年10月,全市農村信用社與農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青島市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起對農村信用社的領導和日常管理工作。
1997~2011年時代關鍵詞:步入正軌
1997年2月,全國農信社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規范合作制、加強自主管理、組建自律組織、創新金融監管等一系列新的概念成為改革關鍵詞。至此,青島市農村信用社法人治理體制實現了三級向二級的轉變。同年,青島市農村信用合作工作會議隆重召開,這是青島市農村信用社與農行“脫鉤”后召開的第一次農村信用合作系統工作會議。
2000年6月,青島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簡稱“青島市聯社”)成立,開始正式對青島市五市三區聯社和基層農村信用社履行“管理、指導、協調、服務”四大職能。
2003年6月27日,國務院正式下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2004年3月4日,首批中央銀行專項票據發行,青島市8家農信聯社通過不良資產置換取得中央專項票據6.1億元。2004年6月,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簡稱“省聯社”)正式成立。
2012年至今 時代關鍵詞:改制重生
2011年,順應農村信用社銀行化改革的新趨勢,青島市農村信用社啟動了統一法人改革。2011年4月,國務院正式批復青島市農村信用社籌建青島農商銀行。
2012年6月,青島農商銀行正式掛牌成立,注冊資金50億元,擁有員工5000余名,下轄網點330余個。與原青島市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相比,青島農商銀行由市、縣二級法人管理體制變為統一法人,法人機構數量從原來的9家變為1家,實行統一核算、分級管理的管理體制。
2014年初,青島農商銀行提出了“根植青島,拓展山東,輻射華東六省,探索混業經營,打造與青島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進程相適應的金融旗艦集團”的戰略目標,全面構建多牌照綜合經營體系。當年5月正式向銀監會遞交了設立村鎮銀行的請示,并 于2015年1月獲得銀監會正式批復。
村鎮銀行的設立與發展
2006年12月,中國銀監會發布《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2007年1月,中國銀監會印發《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辦法》,對村鎮銀行的機構設置、股權股東資格、公司治理、經營管理以及監督檢查均作了相應規定,標志著村鎮銀行的設立、管理和監督真正實現制度化。
2007年10月,村鎮銀行試點擴大到31個省份。在此背景下,青島轄區村鎮銀行進入迅速發展時期。2008年11月,北京農商銀行發起設立青島即墨北農商村鎮銀行(之后改名為青島即墨惠民村鎮銀行),成為山東省第一家村鎮銀行。
外資銀行在青發展歷程
1985至1995年,是駐青外資銀行發展的萌芽期。1985年11月,日本山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來青設立首家外國銀行辦事處,標志著外資銀行正式入駐青島。
1993年2月,匯豐銀行青島代表處及山口銀行青島代表處相繼升格為分行。
1994年的11月18日,作為當時山東省唯一一家擁有外幣現鈔進出口業務牌照的外資銀行——香港寶生銀行(南洋商業銀行前身)在青島開設分行。
1996年6月,中韓兩國最大的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韓國第一銀行共同出資組建青島國際銀行(韓亞銀行青島分行前身),注冊資本3600萬美元,雙方各持有50%的股份。2003年10月30日,韓國韓亞銀行與韓國第一銀行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并同時與中國工商銀行簽訂了新的合資合同。股權轉讓后,韓亞銀行出資占比72.31%。
2003年7月,韓國政策性銀行之一的韓國中小企業銀行為支援韓國中小企業發展,在韓國計劃財政部的支持下,來青島設立韓國中小企業銀行青島分行。相隔兩年之后,2005年10月,韓國新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正式對外營業。
2003年7月,匯豐銀行青島分行獲準經營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個人人民幣業務權限以及非外商投資企業的部分人民幣業務權限,成為青島市第一家開辦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
繼2008年日本三大銀行之一的瑞穗銀行中國法人來青開設分行后,2011年,日本最大的銀行三菱東京UFJ銀行中國法人亦來青設立機構。同年,華僑銀行青島分行開業,成為首家入駐青島的新加坡銀行。
摘自《青島改革開放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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