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印發的《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備受考生和家長關注。方案的發布標志著我省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全面啟動。此次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影響深遠、意義重大,政策點多、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省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鄧云鋒,省教育廳一級巡視員張志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院長張琳也專門對政策作了解讀。
省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鄧云鋒
綜合素質將成高校綜招錄取依據
此次高考改革備受關注,就夏季高考來看有什么變化呢?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鄧云鋒表示,夏季高考主要是從“考改”“評改”和“招改”等方面入手。 “考改”主要是考試科目,夏季高考采取“3+3”考試模式。第一個“3”指國家統一招生考試科目,即語文、數學、外語;第二個“3”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由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對等級考試科目的要求,在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取消文理分科,夏季高考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數學試卷。高中學生不再分為文科生和理科生,由于學生選考科目的多元性,造就了高中學生知識結構的多樣性。
“評改”就是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考錄取的參考。他表示,長期以來,我們國家高考招生對學生的評價主要是看分數,這次改革,確定了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這種做法打破了單純用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方式,既看“冷冰冰的分”,又看“活生生的人”,實現了從“招分”到“招人”的轉變,是高考評價制度的重要突破。2020年,我省在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中,還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考生成績由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高校考核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共同組成,從四個維度對學生進行全面系統評價。
鄧云鋒還表示,考試、評價、錄取是高考改革的一個完整鏈條。考試、評價改革力度再大,錄取機制不改革,就無法實現改革的最終目標,要通過招生錄取模式改革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確立了“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模式。 “兩依據”是指“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和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一參考”是指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重要參考。合并本科錄取批次,除提前批外,實行同一批次錄取,增大考生的選擇空間,提高學生志愿滿足率,同時推行多輪投檔,提高高校計劃滿足率和學生升學率。實施“專業+學校志愿填報方式”,將考生的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選擇與高校專業(類)人才選拔對接起來,增加高校與學生之間的雙向匹配度,滿足學生的專業取向和興趣愛好,促進高校科學定位。
省教育廳一級巡視員張志勇
學考等級考試成績僅當年有效
學業水平考試中的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也是此次改革的重點。對于二者的區別,張志勇表示,合格考試與等級考試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考試范圍、考試目的、成績使用、試題難度、考試時間安排等方面。考試科目及成績呈現方式。合格考試包括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合格”或“不合格”的標準不是按比例劃定的,而是按照學業質量來確定,60分合格,達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等級考試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由學生自主選擇3個科目參加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考生的原始成績按照等級轉換辦法經過換算后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 “學生對等級科目的選擇是有條件限制的。一是不得將達不到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合格”要求的科目作為等級考科目。二是要考慮自己選擇的等級考科目能否滿足高校對專業選科的要求。 ”張志勇說。
合格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等級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和選修1(2018級以后稱為選擇性必修課程)內容。
新高考制度下,高校要提出在山東招生的等級考試科目要求,這對考生提出了哪些要求呢?張志勇表示,考生和家長需要先明白兩個概念,“高校選科”和“學生選考”。“高校選科”是指高校按照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確定高中學生報考本專業必須學習的等級考試科目。 “學生選考”是指高中學生根據“高校選科”要求和自身興趣、志向和學習優勢,綜合分析自己要選擇哪三門學科作為自己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
“高校選科”和“學生選考”是這次改革的兩個關鍵環節,這項制度的設計,基于三個“還給”,即:把招生自主權還給高校,把辦學自主權還給高中,把學習自主權還給學生。把招生自主權還給高校,賦予了高校按照自己的辦學定位和專業要求,確定高中學生必須修習相關課程的權利,這是尊重高校招生自主權的重要體現;把辦學自主權還給高中,使高中學校能夠隨著“選課走班”制度的普遍實施,逐步走出同質化教育的羈絆,邁向特色化多樣化辦學道路。把學習自主權還給學生,給予學生課程學習的主動選擇權利,最大限度滿足學生的學習興趣,充分釋放學生學習的內驅力,保障學生個性自由發展。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院長張琳
新錄取模式下取消專業調劑志愿
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將按照 “專業(類)+學校”的方式實行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這是對當前高考志愿與投檔錄取模式做出的重大變革。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院長張琳表示,長期以來,高校招生一直實行“學校+專業”的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模式。考生填報志愿時,首先要選擇報考學校,然后再從選報的學校中選擇專業,考生會經常糾結于優先考慮學校還是優先考慮專業的問題。在這種模式下,每一個招生學校有一條最低錄取分數線。
此次高考綜合改革,實行“專業(類)+學校”的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模式。這種模式不是學校與專業的簡單順序調換,最大的區別是由以往的學校優先變為專業優先,由學校為一個單位投檔變為以一個專業 (類)加一所學校為一個單位投檔。比如,北京大學在山東投放了漢語言文學、金融學等10個專業(類)的招生計劃,清華大學投放漢語言文學、金融學、土木工程、旅游管理等15個專業(類),假設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錄取要求,在規定的志愿數量內,按照專業報考要求,考生志愿填報大致會呈現三種情形:一是可以選擇同一學校的所有專業,如志愿1-10為北京大學的10個專業,志愿11-25為清華大學的15個專業;二是可以選擇同一專業的不同學校,如志愿一為漢語言文學(北京大學),志愿二為漢語言文學(清華大學),志愿三為漢語言文學(其他某一高校);三是可以交叉填報不同學校的不同專業,如志愿一漢語言文學(北京大學),志愿二漢語言文學(清華大學),志愿三土木工程(清華大學),志愿四金融學(北京大學)等等。
實行“專業(類)+學校”的模式后,仍然按照平行志愿分數優先的規則投檔,將不再設置專業調劑志愿,各專業(類)的缺額計劃通過征集志愿完成。
“新的錄取模式有多方面的優點,充分體現考生的職業傾向和專業興趣愛好,考生入學后,專業思想更加牢固,有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利于學生的專業成長與發展;不再設置專業調劑志愿,考生不用擔心被錄取學校調劑到自己不喜歡的專業,尊重了考生的專業選擇權;有利于學校錄取到專業志向明確的考生,便于組織管理,有利于專業人才培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張琳說。 “專業(類)+學校”的志愿模式,打破了過去“學校+專業(類)”志愿填報和投檔模式對高校弱勢專業的招生保護,促使高校更加注重專業調整和特色優勢專業建設,通過增強核心競爭力,進而促進高等學校內部和高校之間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競爭。
本版撰稿 記者 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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