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期,多人因違反煙花爆竹相關管理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案例一:
2025年12月21日,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在即墨區金口鎮西里村橋附近巡邏時,發現朱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和煙花爆竹運輸許可的情況下,駕駛車輛運輸煙花爆竹并進行售賣。根據相關規定,即墨公安分局對朱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二:
1月5日,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在工作中發現,岳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在黃島區泊里鎮自己家中倉庫內非法儲存、買賣煙花爆竹。根據相關規定,黃島公安分局對岳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三:
1月12日,平度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趙某在平度市同和街道某商鋪中非法買賣、儲存煙花爆竹。根據相關規定,平度市公安局對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四:
同日,膠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劉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自2025年12月份以來,在膠州市里岔鎮自己家中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根據相關規定,膠州市公安局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五:
1月15日,黃島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紀某在外市煙花爆竹銷售點采購大量煙花爆竹,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和煙花爆竹運輸許可的情況下,駕駛車輛運回青島市黃島區進行售賣。根據相關規定,黃島公安分局對紀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六:
1月16日,平度市公安局接舉報線索,平度市新河鎮艾某在家中非法儲存大量煙花爆竹。根據相關規定,平度市公安局對艾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七:
1月28日,膠州市公安局在膠州市膠萊街道某集市上查獲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人王某。根據相關規定,膠州市公安局對王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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