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科技成果轉化若干政策措施》,推出15項系統性、突破性舉措,全面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新政策聚焦“產—學—研—用”全鏈條,突出產業導向。圍繞“10+1”創新型產業和“4+4+2”現代海洋產業,鼓勵高校以產業應用為導向優化調整學科專業設置,新增或調整50個學科專業,按規定每個學科專業最高支持400萬元。
為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政策明確設立科技成果轉化職稱序列。推動高校院所在自主評價職稱系列專業技術崗位時,設立一定比例的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實行單列計劃、單設標準、單獨評審。
政策支持高校院所圍繞企業主體和產業需求開展科研立項,輸出高質量、應用型科技成果并推動轉化。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后,將按照當年技術合同到賬額的10%給予高校院所最高500萬元項目支持,其中用于科研人員開展研發活動的比例不低于70%。
在人才激勵方面,對在青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才,年度內單個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在青實際交易額分別達到一定額度的,依法依規認定為相應層次的高層次人才。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帶科技成果在青創辦科技企業,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納入青島產業領軍人才(團隊)選拔,給予最高500萬元人才津貼。同時,推廣“校聘企用”人才共引共享模式,鼓勵高校鏈接校友資源發展“校友經濟”;根據企業需求,支持高校院所選派科研人員赴企業擔任“科技副總”、企業高管到高校院所兼職“產業教授”,促進創新要素雙向流動。
資金支持方面,青島將組建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鼓勵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依托青島市工業技術研究院,組建首期規模不低于1億元的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基金,基金存續期最長可達15年,將按照市場化方式重點支持高校院所在青島市的科技成果轉化等項目。同時,建立基金運作盡職免責機制,基金容損率最高可達100%。
平臺建設同步加碼。政策支持高校院所、企業等單位圍繞重點產業建設概念驗證平臺,根據績效評價結果依法依規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完善中試平臺建設培育機制,支持行業領軍企業等牽頭建設中試平臺,打造一批國家級、省級制造業中試平臺;推動成立概念驗證和中試平臺服務聯盟,促進平臺共建共享共用。
在園區打造上,支持高校院所與駐地區(市)共建科技成果轉化園區,依法依規對新入選的國家大學科技園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補,其中用于投資支持園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比例不低于60%。支持科技服務機構打造高水平孵化器,對新獲批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根據入選層級依法依規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
此外,新政強調AI賦能科技成果轉化,推動海洋科技大市場構建“四庫一圖譜”(成果庫、人才庫、機構庫、企業庫及知識圖譜),提升供需匹配效率;將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創辦企業促進成果轉化情況作為績效評估重點,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績效分別評估前3名的,在技術合同到賬額獎勵資金基礎上最高再增加50%,且同等條件下在次年市級學科獎勵、實驗室建設、科學技術獎勵、自然科學基金和科技惠民示范項目等方面增加申報名額。
青島還將建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掛帥的工作推進機制,組建專員小組精準對接重點科研單位。該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標志著青島正以制度創新和真金白銀投入,加速打造全國科技成果轉化高地。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郭清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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