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市南區大隊了解到,青島公安交管部門持續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百日整治行動。近期,市南交管大隊在轄區重點路段設卡排查,嚴厲打擊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連續兩天查獲兩名駕駛人,皆因心存僥幸酒后駕車。

據了解,11月11日凌晨1時30分許,市南交管大隊香港西路中隊在山東路開展夜查行動,一輛白色小型客車行駛至山東路與江西路路口北側時,被執勤民警攔下,并對車輛駕駛人進行檢查,搖下車窗發現有明顯酒氣,隨即對駕駛人李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7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據李某供述,當晚與朋友在泰州路聚餐時飲酒,因深夜心存僥幸便駕車回家,不料被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李某處以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次日21時36分許,該中隊在寧夏路開展夜查行動,民警對一輛白色小型客車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查,駕駛人于某當晚在家飲用了一杯藥酒,抱有僥幸心理駕車前往學校接孩子放學,返程途中被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于某處以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交管部門提醒,飲酒駕駛不僅嚴重威脅自身安全,也給過往車輛和行人帶來極大安全隱患。希望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摒棄僥幸心理,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通訊員 王藝軒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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