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是玩伴也是“家人”,養寵物可以調劑人的情感,給人帶來愉快,增添生活樂趣。然而,由于部分人員缺乏飼養經驗、管理意識、責任意識,對所養寵物放任管理,給他人帶來許多不便。近日,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虎山路派出所社區民警李歡成功調處一起飼養寵物干擾他人生活的矛盾糾紛。

據了解,前期,有社區居民反映,鄰居家中飼養了多只寵物犬,嚴重影響了其他居民的日常生活。期間,物業、居委會、環保等部門多次上門溝通,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鄰里關系逐漸惡化,矛盾愈發凸顯。
社區民警李歡知情后,迅速介入,聯合物業、居委會、城管等工作人員,多次上門走訪,核實了解情況。原來,養犬者因對寵物感情深厚,不舍得將寵物送走,其未認識到因飼養寵物而嚴重干擾鄰居生活。李歡多次與該養犬者溝通,引導其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為鄰居著想,同時向其講解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反復勸導,養犬者認識到自身行為已給他人生活造成不便,最終同意對寵物進行妥善安置,這起糾紛圓滿化解。
此次事件的妥善處理,民警通過耐心調解和依法處置,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小警務”服務“大民生”的理念,有效化解了鄰里矛盾。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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