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了解到,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涉電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青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黃島區大隊結合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動,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黃島交管大隊結合轄區實際,科學調配警力,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在主次干道、重點商圈、學校等電動車通行頻繁的路口及農村出行集中區域,開展電動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11月4日上午7點20分,在黃島區215省道與312省道路口,徐某因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被交警查處,依照法規處以20元罰款;當日10點40分,同樣在215省道與312省道路口,張某因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被交警查處,依照法規處以20元罰款……
據了解,10月份以來,黃島交管部門已查處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1.2萬余起。

同時,在交所融合運行模式下,黃島公安轄區派出所和交管部門在人流密集區域開展多樣化的電動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擺放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傳短片、面對面講解等形式,普及電動車違法行為的危害和后果。同時,在農村地區發揮農村大集和農村“大喇叭”的作用,引導駕乘人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推動形成“人人參與、全民共治”的交通安全氛圍。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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