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開展專項執行行動,依法騰空一處建筑面積達2萬余平方米的辦公樓,有力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盤活了閑置資產。
騰房現場
據了解,2021年,青島某文化傳媒公司承租青島某銀行即墨支行一處11層辦公樓,建筑面積為2萬余平方米,后轉租給某文創公司。該文創公司將該辦公樓用于網紅產業園項目辦公,后因經營不善陷入困境,其一直未向該文化傳媒公司支付房屋租賃費。無奈,該文化傳媒公司將該文創公司訴至即墨法院。
法院審理后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解除原告該文化傳媒公司、被告該文創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被告該文創公司將該房屋騰空并返還給原告該文化傳媒公司,支付租賃費等費用3000余萬元。后因該文創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該文化傳媒公司向即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即墨法院執行法官王曉林經調查發現,因被執行人該文創公司一直拖欠租賃費,導致申請執行人該文化傳媒公司亦拖欠青島某銀行即墨支行租賃費,且該辦公樓長期閑置,造成資源浪費。
執行法官多次與該文創公司法定代表人聯系未果,只能先行張貼騰遷公告。由于該辦公樓樓層多、面積大、物品雜,騰空工作難度較大。該文化傳媒公司提出,因該文創公司拖欠租賃費且無履行能力,申請法院在騰空房屋的同時扣押該文創公司放置在該辦公樓內的物品。為防止騰空過程出現意外情況,亦考慮到客觀上存在的難度,執行法官根據不同樓層平面圖有針對性地制定騰空方案,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進行研判,最終制定了詳細的執行預案。
此次騰房行動歷時20余天,累計派出干警120余人次,每天從上午8時行動至晚上8時結束。執行干警對該辦公樓內的櫥柜桌椅、辦公耗材、網紅直播設備、健身器材等物品逐一清點、登記在冊,并依法將上述物品搬至指定地點。近日,執行法官將該辦公樓騰空后當場交給申請執行人該文化傳媒公司。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柳巧玲 韓晅晅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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