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日,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適齡兒童年滿六周歲應當接受義務教育。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統一規定,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及學齡人口變化、教育供給等實際情況統籌確定。
截止出生年月不作統一規定
省教育廳要求,適齡兒童年滿六周歲應當接受義務教育。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統一規定,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及學齡人口變化、教育供給等實際情況統籌確定。這就意味著我省各個地市以往將8月31日作為小學入學鐵定截止日期的規定可能會有所調整。不過,4月6日市教育局基教處處長項駿線上與網友交流時表示,青島暫時沒有調整。
那么,為什么會把截止日期規定在8月31日呢?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每年新生入學的開學時間是9月1日,根據《義務教育法》,凡是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法律要求滿6周歲,所以就把入學的截止出生時間卡在8月31日,這樣可以確保每個學生都滿6周歲。 ”分析人士表示。
“省教育廳要求,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及學齡人口變化、教育供給等實際情況統籌確定,這就意味著各區市有了自主調整入學截止年月的權限,但肯定是要根據區域內適齡兒童的數量等做調整。 ”我市一所學校老師認為,即便是將來有所調整,也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統籌考慮。
不得以私塾代替義務教育
省教育廳還要求,要加強對傳統控輟保學重點群體的監控,不得以在家學習、接受私塾“讀經班”等培訓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暫緩入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適齡兒童、少年未按相關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并在義務教育年限內為輟學學生保留學籍。
省教育廳還規定,高中學校的考試招生,推進招生錄取模式改革,推行多元評價、等級錄取或“分數+等級”招生錄取模式,完善綜合錄取、特長錄取和推薦錄取等辦法。擴大學校招生自主權,逐步實現由高中學校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方法,在規定的招生范圍、標準和計劃內自主錄取學生。要給予有條件的高中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建立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平臺,統籌做好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招生工作。
(記者 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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