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管理學院蔡洪濱教授表示,財稅制度可以說是市場經濟的根基,就像人的身體骨架一樣,骨架不正身體就發育不好?,F在我們面臨的很多問題其實都跟財稅制度相關。中國現在的財稅體制是1994年財稅改革以來形成的,但經過二十幾年的發展,現在經濟、社會的形態已經非常不同,因此財稅體制再一次的改革和完善已成當務之急。在這里主要從房地產稅和個稅兩個方面談及一些看法。

房地產稅應與70年產權延期掛鉤
蔡洪濱教授表示,在“營改增”之后,應當加快推出財稅改革的其它措施,綜合考慮,系統設計。他在談到目前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問題時表示,房地產稅對于現代財稅體系是非常重要的。社會上常常將房地產稅與調控房價相關聯,但其實它作為稅制的一部分,在任何市場經濟國家都是非常重要的。房地產稅的缺失或設計不當,不僅對房地產市場起不到好的作用,對地方政府也都會帶來影響。
他認為,房地產稅的推出應與房屋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延期相掛鉤,這樣做的好處是在交房地產稅的同時解決了未來房屋產權的問題,在增稅的同時給予納稅人一個重大的政策紅利。房地產稅推出一個重要的難點,就是存量房征收和增量房征收的問題。如果說房地產稅跟產權延期自動掛鉤,存量房增收受到的影響就小很多。

在進行房地產稅設計時,對于那些有房但是收入很低,交不起這個稅的人來說,應該怎么辦?蔡洪濱教授表示,對于交不起房地產稅的納稅人,可以采取“掛賬”的方法。所謂“掛賬”,即納稅人每年需要交的房地產稅,可以先記在賬上,直到房產需要轉讓或被繼承時,再按一定的利息交納房地產稅。房地產稅應當成為地方政府的重要稅種,有利于改變地方政府行為模式。應當允許地方政府有相當的自主權,但中央政府可以規定一個統一的房地產稅率下限。
個稅改革可與養老體系相結合 減少稅率檔次降低稅率水平
蔡洪濱教授也談到了他對于個稅改革的看法,他表示個稅改革應該與養老體系相結合。在養老設計里面除了政府最直接的保底,企業年金外,也要考慮第三支柱,也就是個人一部分自己的收入來作為一個養老的準備,建立個人賬戶。這對于社保體系的建設會起到重要推動作用,同時又可降低人民的稅收負擔。 假如一個人收入為1萬元,按照現有規定,起征點是3000元,也就是說7000元是應稅收入,如果我們允許2000元養老個人額度免征個人所得稅,那么實際應稅金額就變成5000元。從降低稅負的角度等同于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但與簡單提高起征點相比,這會有利推動養老體系建設。
他認為,個稅改革需要強調的是寬稅基、低稅率,培養公民的納稅意識,以便更好地調節收入分配。目前的個稅雖然起征點低,只是3000元,但實際納稅人群只有幾千萬,相當多實際收入很高的人群反而納稅很少。同時,現在的邊際稅率太高,并且稅率檔次太多,稅制設計過于繁雜,稅收監管比較薄弱。現在個稅沒有起到調整收入分配的作用,同時影響相當一部分人群的勞動積極性。所以個稅改革的目標應當是一方面確實降低低收入勞動人群的負擔,另一方面更加公平公正,更好地調節收入分配。建議大幅減并稅率的檔次,可以從七檔變成三檔,甚至單一稅率也可以考慮。 顯著降低最高邊際稅率,同時將勞動收入和資本所得收入同等對待。在大幅精簡稅率檔次,降低邊際稅率的情況下,加大對征稅的監管力度,真正培養公民的納稅意識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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