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劉 淼
本報訊 記者從省考試院獲悉,《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出臺,明確專業測試和文化統考的內容和時間,并規定2018年專業測試從固定項目測試改為選取部分項目測試。
根據省考試院規定,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需進行專業測試和文化統考。測試時間為4月7日至18日,包括專項測試和基本素質測試。專項測試項目包括田徑(不包含100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體操、武術。基本素質測試項目包括100米、立定跳遠和原地推鉛球。專業測試結束后,省考試院根據考生的體育專業測試成績,按合格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2.5倍的比例確定專業合格分數線。5月20日后考生可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成績。
此前,基本素質測試項目曾經分別實行過固定項目測試和選取部分項目測試。為促進中學素質教育開展,利于高校選拔體育專業全面發展的人才,2018年的體育專業基本素質測試將繼續從100米、800米、原地推鉛球、后拋實心球、立定跳遠、立定三級跳遠、折返跑等7個項目中選取部分項目進行測試。
體育專業考生須參加我省2017年夏季高考(理科),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綜合(理)。體育專業本科、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別按招生計劃的1∶1.4和1∶2的比例確定。在全省體育專業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文化成績,按專業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學校投檔,學校按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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