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孫軍)日前,青島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聯合發出在全市各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市屬高等職業學院中實施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項目的通知,明確規定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允許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境內外非公有資本等與職業院校雙向進入、相互融合,試點學??蓮捻椖渴找嬷刑崛—剟钚钥冃?,對在編在崗職工進行獎勵。
該市探索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法人產權制度,引導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境內外非公有資本等與職業院校雙向進入、相互融合,整合匯聚優質資源,以混合所有制等形式明確職業院校法人財產權;加強現代職業院校制度建設,建立以學校章程為辦學基礎、與多元化辦學產權結構相適應的現代職業院校治理結構,健全由政府、行業、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教職工代表等多方參與的理事會或董事會,全面推動職業院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以下幾個特征:一是產權明晰,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均是辦學資產的擁有者;二是舉辦方明確,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的舉辦者地位得到法律確權;三是法人治理結構清晰,組建董事會、校行政、監事會相對獨立、相互制約又相互支撐的決策、執行、監督的現代學校治理體系;四是運行機制兼具穩定性與靈活性特點,公益目標明確,市場化程度高。
據了解,青島為改革設計了3條路徑:一是實行公辦院校與民辦院校委托管理。辦學相對困難的學校將管理事務交給專業能力強的機構,從而提高管理效益。二是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基礎設施。三是在職業院校的二級學院試行混合所有制。
青島市教育局副局長王銓介紹,青島將建立評審機制,鼓勵全市職業院校自行申報混合所有制試點。對評審通過的試點學校項目收益全額上繳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試點學校可從試點項目收益的50%中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對正式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及聘用制教師的獎勵,提取數額最高不超過本校教職工本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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